2020重庆综合基础知识考点:我国公民与人大代表监督权的辨析
2020-08-27 18:06:50admin
在各类事业单位考试中,宪法一直是考试经常会考到的知识点,宪法中主要考察的内容为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中央国家机关的性质与职权三部分内容,其中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是考试中多有涉及的内容,通常考察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权、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等,此类题目比较简单,监督权考察相对来说较少,但是题目难度比前述知识点考察更为高一些,尤其是涉及公民监督权与人大代表权利的辨析,如立法权、罢免权、质询权、表决权、决定权、人身特别保护权、言论免责权的区分,下面我们来看两道题目:
 
【例题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罢免权是公民享有的监督权。
 
【答案】B。解析:《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罢免权为人大代表的特有权利,我国公民没有罢免权,故本题答案为B。
 
【例题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所有社会成员享有相同的立法表决权。
 
【答案】B。解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平等权,是指立法上不平等但适用上平等,并非所有社会成员均享有立法权,立法表决权为人大代表特有的权利,因此并非人人享有,故本题答案为B。
 
中公专家点评:在我国宪法中,规定规公民所有的的监督权为批评、建议、申诉、检举、控告以及获得赔偿权六项,人大代表主要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名权,选举权,提出议案权,质询权,提出罢免案权,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权,提议权,言论表决免究权,人身特别保护权,执行代表职务保障权,从例题1可以看出,主要是考察了人大代表的权利中罢免权与监督权的区别,例题2则是考察了关于公民的与人大代表是否平等享有立法表决权的问题,对于这两部分内容要注意把握好两个点,第一,公民不享有质询权、罢免权、表决权等监督权利,在选项中一定要注意。第二,我国公民参与国家管理方式为选举人大代表间接参与国家管理,因此公民不具有直接参与国家管理的立法权、决定权等直接性的权利,此类题目也是在考试中易错易混的内容,注意把握二者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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