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行政复议机关考点
2020-05-13 15:51:47admin
  2019重庆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行政复议机关考点

 

  1.【试题再现】(单选)甲焚烧秸秆,被县环保局处以2000元罚款,甲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维持该处罚决定,甲仍不服,欲起诉,被告应当是( )

  A.县环保局

  B.县政府

  C.县环保局和县政府是共同被告

  D.县环保局或县政府

  【答案】C。解析:这道题目的考查难度并不大,主要是考查对经过复议案件的行政诉讼被告的确认的记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题干中,县政府复议维持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所以甲应当以县环保局和县政府为共同被告起诉。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2.【试题再现】(单选)张某对A省B市海关的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受理张某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 )

  A.B市海关

  B.B市人民政府

  C.A省人民政府

  D.A省海关

  【答案】D。解析:这道题目的考查也比较简单,考查对实行中央垂直领导的机关的复议机关的记忆和理解。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由题干可知,B市海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为A省海关。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3.【试题再现】(单选)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省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机关是( )

  A.国务院

  B.国务院相关部门

  C.省级人民政府

  D.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C。解析:这道题目的考查比较简单,直接考查省部级单位作为被申请人时的复议机关。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由此可知,省部级单位作为被申请人时,其复议机关为自己。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重庆事业单位考试信息欢迎关注新公教育-重庆人事考试信息网
或关注新公教育微信号(cqxgjy),及时掌握公考资讯! 

    近期讲座

    课程章节 课程内容 播放时间 课程时长 观看入口
    行测 判断推理 2024/2/20 直播+回放 点击进入
    行测 判断推理 2024/2/21 直播+回放 点击进入
    行测 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 2024/2/22 直播+回放 点击进入
    行测 言语理解与表达 2024/2/23 直播+回放 点击进入
    行测 言语理解与表达 2024/2/24 直播+回放 点击进入

    新公教育

    新公教育公众号 (cqxgjy)

    点击关注 点击关注

    热门招聘 备考干货 实时互动
    实时更新 关注查看 在线咨询